來源:《學習時報》,作者:劉志偉 苑敏
近年來,習近平主席針對同樣是以結構調整為主要任務的供給側改革,提出了“加減乘除”四則混合運算的推進方法,這一科學方法論對于理清軍民融合發展的總體思路同樣具有很強指導性。
加法:增強軍民兩大體系的統一性、協調性和互動性
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加法”,主要是通過加強國家戰略統籌和軍民溝通協調,構建軍民統一的科技、產業、人才、設施和信息基礎,加快領域拓展步伐。
加強軍地統籌。加大頂層統籌統管力度,把國防和軍隊建設規劃的宏觀需求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之中,將國防科技創新納入國家創新體系,將國防工業納入國家工業體系,將軍事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體系等等,構建軍民統一的產業基礎、科技基礎、設施基礎、人才基礎和信息基礎,打造軍民一體兩用的“公共資源池”。
促進雙向轉化。一方面,積極推動“民參軍”,積極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和維修保障領域。另一方面,促進“軍轉民”,著力解決軍工成果轉化率偏低的問題。
拓展領域空間。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由傳統領域向新興領域拓展,加快推進海洋、空天、網絡空間、新能源和生物等新興領域的軍民融合,增大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最大公約數”的體量規模。
減法:破除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和政策性問題
做好軍民融合發展的減法,要按照習近平主席“拆壁壘、破堅冰、去門檻”的指示要求,著力破除制約融合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和政策性問題,“打通”軍民兩大建設體系“任督二脈”,為軍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順暢流動提供基本條件。
去職能錯位。從軍隊來看,按照精兵勝戰原則,以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和社會化改革為契機,著力破解軍隊依然承擔了大量非核心職能,非戰斗機構和人員偏多等突出問題;在軍工企業方面,也應以軍工企業專業化重組為契機,實施“瘦身健體”計劃,放開 一般能力,加快建立小核心、大協作、專業化、開放型的國防科技工業體系。
去低效重復。著力解決在測繪、空中交通管制、衛星資源、大氣與空間環境預測預警、海洋開發與利用、電磁頻譜等領域所存在的軍民自我發展、標準不兼容、難以互連互通、無法共享等問題,最大程度減少資源分散、重復建設和效率低下。
去門檻壁壘。按照“放管結合、以放為主”的基本思路,簡化市場準入程序、降低準入成本,打破軍地信息交互、技術轉化、人才流通等多重壁壘,推動與軍民融合發展相配套的“政策寬松”,為技術、人才、設施、資本等要素融合創造基本條件。
乘法:推動與創新驅動發展的有機結合
樹立新理念。國家宏觀管理層進一步強化統籌協調意識;軍隊和軍工系統要強化核心意識和開放意識;地方政府強化國防意識,黨政軍共同確立“開放、創新、跨界、合作、共享”的融合發展新理念。
創建新體制。進一步健全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軍民融合領導機構,加強軍地之間的統籌協調,明確軍地職能及工作關系,完善運行機制,釋放體制改革紅利,促進軍民融合發展戰略高效落實。
探索新模式。通過實施一系列重大工程項目,探索形成多維一體、協同推進、跨越發展的新興領域軍民融合發展模式;優化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布局,積極探索統籌布局、需求牽引、功能各異的區域協同發展新模式;推動創新鏈、需求鏈、產業鏈、資金鏈、政策鏈有機協調、互相支撐,探索開放協作、前瞻引領、快速轉化的軍民融合科技創新模式。
借力新技術。突出大數據、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安全和物聯網等技術在軍民融合發展的應用,加快推動跨軍地、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的密切協同,通過先進的技術手段打造基于網絡信息體系的軍民融合發展升級版。
塑造新形態。把軍民融合發展作為塑造戰爭形態、經濟形態和技術形態演變的重要手段途徑,通過打造軍民一體化的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推動生產力和戰斗力相互促進、生產方式和作戰方式的相互融合,實現技術形態、經濟形態和戰爭形態的同步演變、復合發展。
除法:優化軍民融合發展生態環境
做好“除法”,就是優化營造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和市場運作有機統一的軍民融合發展生態環境,實現“戰場”與“市場”兩大生態系統的有機對接和協調配合,提高融合發展的效能效率。
優化市場環境。完善統一透明、有序規范的市場秩序,加快推動形成科學合理的軍品價格,削減交易成本,發揮價格機制、競爭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空間,更多通過市場平臺實現需求和供給的精準對接。
改善政策環境。發揮產業政策、財稅政策、金融政策等的組合效應,整體設計、協同互補,激勵和引導市場主體參與軍民融合發展。
健全法治環境。加快軍民融合法治建設步伐,逐步構建起體系完整、門類齊全、結構合理、銜接配套的中國特色軍民融合發展法治保障體系。
完善服務環境。充分發揮各類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社團組織等在軍民融合發展中的推動作用,大力培育和發展咨詢服務、信息發布、產品對接、技術轉化、評估論證、資金扶持等軍民融合專業服務機構,進一步激發融合活力、降低融合成本、提升融合效率。
筑牢安全環境。建立完善軍民融合風險管控機制,完善準入和退出制度,強化軍民融合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黑名單”制度,加強安全保密管理,完善軍民技術交易監管體制,著力營造安全可靠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