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13日,星期一,農歷十月初一,是中國數千年的傳統節日:寒衣節!寒衣節,是我國傳統的祭祀節日之一,與清明節、中元節并稱為中國三大“鬼節”。在這一天,人們會通過祭祀活動,焚燒紙錢和紙衣,以此表達對逝去親人的懷念之情和盡孝之心。在祭祀活動中焚化冥衣給祖先,稱之為“送寒衣”,以防他們受寒受苦。這個習俗一直延續至今,成為了人們紀念仙逝親人的重要方式。
關于十月初一送寒衣,歷朝歷代都有記載。周代的《詩經·豳風·七月》明確記載:“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漢代儒者毛亨詮釋此句句義說:“九月霜始降,婦功成,可以授冬衣矣。”意思是說,從九月開始,天逐漸冷了,該添置御寒的衣裳了。另外,《禮記·月令》記載農歷十月立冬時,周代有迎冬之禮。天子率三公九卿等高官權貴到北郊行禮。禮畢返宮,獎賞為國捐軀者,撫恤其妻子兒女。有人推測,《禮記》所載周天子對逝者的賞賜,就是送寒衣。上行下效,相沿成習。
最廣為流傳的是孟姜女千里送寒衣的故事。孟姜女為給被抓去修長城的丈夫送寒衣,千里尋夫,到后發現丈夫已死,尸骨被砌進長城城墻,遂慟哭不已,哭倒長城。自此,長城內外民眾,便將農歷十月初一稱作“寒衣節”。十月初一給逝去的親人燒送寒衣,成為北方民眾憑吊已故親人的重要節俗。
宋代十月朔的節俗,主要有授衣、祭祀、開爐。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記載,東京汴梁(今河南開封)自九月下旬“即賣冥衣、靴鞋、席帽、衣段,以十月朔日燒故也”。十月初一日,“士庶皆出城饗墳”。南宋吳自牧撰寫的《夢粱錄》也記載,南宋京師臨安(今浙江杭州),也是“士庶以十月節出郊掃松,祭祀墳塋”。也是從兩宋時起,民間逐漸興起了在十月朔日掃墓,并焚燒衣物的風俗。周密《武林舊事》記載:“十月朔,都人出郊拜墓,用棉裘褚衣之類。”
元代,正式將十月一日祭祖上墳,稱為“送寒衣節”。熊夢祥《析津志》記載道:“是月,都城自一日之后,時令謂之送寒衣節。祭先上墳,為之掃黃葉。”
明代,北京一帶已出現用五色(一般為紅、黃、藍、白、黑色)紙,專門裁制、售賣寒衣的紙肆。寒衣分男衣、女衣,長一尺多,衣服上印有文字、印章,然后封緘,寫明逝者的籍貫、姓氏、字號等,如同人間郵寄信件一樣。十月初一晚上,家家準備祭品,進行祭奠;同時呼喊逝者的名字,在門口(或到墳上),將紙衣燒掉。人們認為這樣做,逝者就能接收到親人寄來的寒衣。如果逝者去世不久,要用白紙做寒衣。原因是新鬼不敢穿彩衣。若家境貧窮,無錢購買,可自行制作。
清代,寒衣節與前代大致相同,皆是在十月朔日,士民祭祖、掃墓;傍晚,緘書冥楮,用五色彩帛作成冠、帶、衣、履,在門外祭奠后焚燒……。
其實,除了送寒衣,紀念已故亡人最好的辦法,是把已故親人、祖先的名字寫上,給他們誦經、供燈。供燈的功德無量無邊,難以說盡。而對于亡人,供燈的利益就更加不可思議,其有遣除中陰黑暗、無助恐怖的力量,有燒盡地獄、惡鬼、傍生的果報的緣起,更有以供燈的因緣,而點亮我們內心的“明炬”,清凈了眾生的種子……。時值癸卯年十月初一寒衣節,殊勝之日,廣行善事,供燈,祈福,誦經,上香,點一盞燈,照亮亡人往生道路,誦一部經,讓亡者得生凈土。
撰稿人:趙正旭
2023年11月13日,農歷十月初一